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北京奥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1号楼8层810室

为了降低甲方经营成本、更好地规避甲方所面临的经营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保险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银保监会《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甲方项目商业保险事宜,乙方为甲方提供风险管理、保险经纪服务。为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校方责任保险服务,提供风险管理、保险经纪服务;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保险经纪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并保证该信息与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四)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保险标的物风险性质发生改变、保险金额发生变化、或发生任何可能引起保险索赔的事件时,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发生的变化,通知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适当的批改;
(五)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为更好地维护甲方利益,乙方组建专业服务小组按照以下流程开展保险经纪服务工作:
(一)获取甲方《保险经纪人委托授权书》,勘察甲方项目基本情况,提供专业意见与甲方负责人进行沟通;为甲方设计合适的保险方案,为甲方争取更佳的保险保障;乙方应选择符合的保险公司采用询价方式或甲方指定方式,选择一家独家承保或多家共保的方式安排商业保险工作。
根据保险公司的承保条件、服务质量等,乙方提供专业意见参考,甲方对保险公司选择拥有决定权;协助甲方办理投保所需一切手续,核对保单符合甲方要求。
(二)协议期内,对甲方现行保险合同进行审核,并针对具体风险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回顾甲方保险计划,根据国内或国际保险市场的变化,及时向甲方提出保险变更方案;发生索赔事件时,告知甲方索赔程序,主动协助甲方办理索赔事项,并跟进赔偿进度,参加索赔会议,为甲方争取公平、适合的赔偿。
(三)提供保险期内保险日常咨询及防灾防险服务,并应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手册、举办每年不少于1次的保险/风险管理讲座或培训。
(四)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即使协议期满,乙方仍必须协助甲方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保险期内发生的理赔案处理完成;由于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具体工作内容:
1、基本情况调查
(l)了解甲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所属行业等。
(2)了解甲方的保险需求,包括: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
(3)根据甲方的基本情况,对其面临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并对风险加以区分,确定保险需求。
2、提交投保方案
(l)乙方详细了解甲方项目面临的风险情况后,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衡量和风险评价,向甲方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意见。
(2)乙方应根据保险标的的风险特征,以甲方获得最充分保障为目的,拟定保险方案。
(3)乙方应向甲方阐释提交的保险方案。
3、协助投保
(1)甲方确定投保方案后,乙方向保险公司发出书面出单通知。
(2)乙方应根据不同险种的要求协助甲方准备相应的投保资料。
(3)投保单应由乙方指导甲方填写并盖章,乙方应提示甲方注意保险合同中对甲方不利的条款的义务,以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应督促承保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保险单或暂保确认。在取得保险单后,需仔细核对保险单内容,确保保险单内容与客户的书面确认完全相符。
4、协议期内日常相关服务
(1)乙方应在保险期内,向甲方了解保险标的最新状况,一旦发现与保险相关的变动时,应马上提醒甲方,协商解决的办法。如确定有对保单做出修订的必要,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保公司出具批单,对保单内容做出修正或增减。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沟通,及时解答甲方的咨询或疑难问题。
(3)乙方应密切关注保险市场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一旦发现对甲方构成影响,及时告知甲方采取应对措施。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风险管理相关的培训、咨询等服务。
5、协助索赔
(1)乙方在接到甲方出险通知后,应尽快与承保公司取得联络。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对事故原因进行判别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对甲方采取施救措施控制损失给予及时建议和协助。必要时派遣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帮助甲方做好索赔的准备工作,协助甲方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报告等索赔文件并及时送交保险公司。
(2)乙方应与承保公司、保险公估方(如有保险公估机构参与)保持沟通,定期查询保险公司赔付进程,并及时协助甲方解决索赔的疑难问题。
三、保密条款
(一)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除应司法部门的要求或经双方书面同意外,甲乙双方不得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保密条款,应当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三)当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三年。
四、函件
(一)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营业地址。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的,原件应随后挂号寄送。
(二)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送对方,传真件则在传送的同时即视为收到。
五、报酬与费用
双方同意在甲方将保险业务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乙方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乙方承诺不会因自身收费的原因而不全力为甲方争取最低合理保费。
六、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其他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且全部赔款到账为止,且以时间较晚者为准。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                                    或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受托人:北京奥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受托人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1号楼8层810室,法定代表人:徐飞)
兹委托北京奥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我单位的保险经纪人,为我公司的一揽子商业保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责任险),及银保监会批准的不限于上述保险业务提供经纪服务。
授权委托范围:
1、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2、为投保人拟定保险方案、协助办理投保手续;
3、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4、保险期间内的保险培训。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