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我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公司的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奥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1号楼8层810室
业务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获取报酬方式:我公司获取报酬方式包括:
一、接受投保人委托,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经纪服务,向保险人或投保人收取佣金;
二、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向委托人收取佣金;
三、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向委托人收取咨询费;
我公司收取佣金或咨询费方式均与委托人、投保人或保险人商议并通过签订书面合同进行约定。
投保前告知事项:如委托我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请在确定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索赔手续、退保规定及未成年人投保限额等内容,并可要求我公司服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我公司保险经纪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保险费缴纳方式:您未委托我公司代收保险费的,请直接向保险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保险费。如您委托我公司代收保险费的,请通过转账方式向我公司指定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支付保险费,如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费时,请就近前往我公司营业场所办理,我公司规定服务人员不得以现金方式向客户代收保险费。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公司已按照《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投保了职业责任保险。
服务人员:我公司指定 王明珠  等人为您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日常联系人:  王明珠   ,联系方式:  15201225094  
如果您发现我公司从业人员存在销售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渠道向我公司投诉,投诉电话:010-84938008;信函投诉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18号院1号楼8层810室业务管理部,邮编100022;我公司将根据投诉事项选择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正式道歉(存在服务不足时)、更换服务人员、加快案件处理时效、提升沟通频率等。

以上告知事项敬请随时查询、核实。
特此告知。
北京奥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